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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承权的放弃有啥要求

发布日期:2020-07-02    作者:丁嫣律师
对于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继父母离婚后,是否还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
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胡康生、王胜明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的精神,其明确表明,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
        从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且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二、继承权的放弃有啥要求?
        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继承人一经放弃继承权,就不得再坚持继承的主张。
《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
        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
        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
        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这样做,有利于防止某些人假借他人已经放弃继承权而非法侵犯其他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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