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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处6个月(13名被告人中最轻)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王可红律师

案例点评:
1、基本案情:
被告人韩某与曾某是网友,曾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发,供述韩某曾向其学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方面的犯罪行为,韩某也被抓,案发。

2、办案经过及重点:
本律师接受委托时正好是疫情,通过团队合作,由常驻上海的团队小伙伴先预约电话会见韩某,了解了基本情况。后积极落实该案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并与其取得联系,但办案人员对律师并不友好。对于律师的意见也是极不耐烦,律师要求提交取保候审的材料办案人员与协助抓捕的派出所相互推诿,最后不得已律师直接将材料邮寄办案人员。虽然正如辩护人预料,申请取保候审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案件到了检察院批捕阶段,辩护人也积极与检察院承办人进行沟通,争取取保侯审。但终因案件被告人人数太多,最终无一人取保(同案处理的13名,一共50多名被告人)。但辩护人与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沟通还是很有效果的,检察院最终建议判决六个月有期徒刑。
由于同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件审查起诉终结移送到法院时已经接近六个月了!那时辩护人可以当面会见被告人,被告人提出他们同监所好几个人都是至少被加刑四个月(检察院起诉书量刑建议基础上增加刑期),他担心自己也会被增加两量刑四个月。
法院排期开庭时距离满六个月只有差不多一周的时间了。庭审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与法官助理沟通案件情况,得知该案要第二次开庭。就问这个案子近两天能否开庭能否当庭宣判,法官助理告知会尽快安排这个案子开庭。时隔一天没有恢复,辩护人又打电话,被告知本案辩护人太多,近期无法开庭。当时我们申请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当时法官助理应该是没有注意到本案检察院对我们为之辩护的被告人的量量刑建议,她反问辩护人,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是什么被告人身体情况如何,意外之一这个时候申请取保候审只有被告人身体状况不适合羁押才能取保。本律师实事求是告知被告人身体尚好,但本案检察院刑建议是六个月,如果近期不能安排再开庭,本案可能会出现“刑期倒挂”。当时法官助理一愣,说是建议六个月吗?辩护人说是的。法官助理提出翻看下卷宗,后告知辩护人会反馈给法官,然后再答复我。过了两天还没有回复。我又打电话催问,她说他们决定开会研究这个案子。我又等一天,发现没有回应就又打电话问这个案子研究讨论了吗?她说还没有。接连催了两天后,被告人家属给我打电话说收到法院通知18号去接人(18号正好满六个月)。本律师知道法院研究的结果就是准予取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了。
直到被告人家属去派出所拿被告人物品(被告人是外地的),派出所的协办民警还告知家属律师说能取保候审是骗人的!呵呵,估计办案人员实践中也遇到不少骗人的律师了吧。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1)、家人、亲朋好友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拘或者逮捕后,一定要委托专业律师,最好专业基础上再认真负责一些,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2)、律师办案,不管案件大小,一定要严格把握案件每个阶段时间节点去做律师能做的所有律师工作。办案机关案件多,被告人数量大,不一定能及时掌握每个被告人的具体信息,律师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羁押期限的过度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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