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查看资料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拖欠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发布日期:2021-12-27    作者:110网律师

前段时间朋友小雅诉苦说这个公司她快要待不下去了……询问之下原来是这样。
小雅是今年5月入职的一家家装公司,在里面担任的是部门经理,试用期是三个月,面试时谈好有五险一金、通讯补贴、住宿补贴还有交通补贴。
如果出差,费用实报实销,转正之后还有年终奖、公费旅游等等。讲好试用期的工资是5000元,通讯补贴是200元,住宿补贴是1200元,交通费是实报实销的。
但是试用期期间,公司没有和小雅签订劳动合同,说是转正之后公司会和小雅正式签订合同,而且对方说以小雅的条件,其实差不过一个多月就可以提前转正了,小雅想想也就答应了。
可是小雅正式入职之后一个月,到了该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却说再等等,小雅询问了两三遍还是无果之后,就没有追着问了,想着总会发的,可是时间越长小雅发现,公司不仅延缓工资,和公司谈起保险的事情对方也是推辞说转正之后才能买保险。
可是当时面试时说好试用期也会买保险的。而工资和报销也是一拖再拖,本来应该6月15号发放的工资,到了7月10号还是没有发,询问对方也只是说现在公司暂时周转不灵,再等等,7月底就可以发,可是7月发的还是5月的工资。
小雅想离职,可是对方还是不能一次性支付。听到这里,小编就对小雅说离职,去仲裁!之前小雅一直没离职就是害怕自己离职了,可能拿不到补偿。现在小雅仲裁结束,不仅拿到了工资、经济赔偿还有两倍工资共计2万多元。
小雅不仅直接离职还拿到了经济补偿,一身轻松!

其实在生活中,一般情况下,员工想要离职,都需要提前一个月或者一个星期通知用人单位,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可是也是有特殊情况的~接下来就给大家讲将这6种情况下,就算你主动离职,也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的!
1、单位不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工作环境不好或者存在重大隐患的,劳动过程中极易发生工伤事故,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威胁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足在安全环境下工作的条件,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付出劳动后,理应得到及时足额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工资的,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少用人单位为了节省用工成本不缴纳或不依法缴纳社保,造成对劳动者的权益的严重侵害,因此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侵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这是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需要,但是有不少用人单位制度定的规章制度程序、内容均违法,并依此来约束劳动者。例如,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单位没有经济处罚权,并且数额也极不合理。依据这样的规章制度,侵害劳动者的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5、因以下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是三种: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例如,招聘劳动者时,单位承诺给予工资与实际工资严重不符,属于欺诈行为,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如约不缴纳社保,社保自理等。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有这三种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6、按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如果有规定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可以直接适用这一项。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发生最多的就是公司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或者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类型的纠纷。所以小编想提醒大家,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的违法行为的话,劳动者就算主动离职也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所以一旦碰到这种事情,不要害怕,潇洒走人,不过记得保存好证据哦~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