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关于APP企业开展《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备案操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9-12    作者:张晓晗律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三条“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有关要求,制定印发《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调研我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有关情况,在广泛征集APP主办者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APP备案工作,着力提升对APP监管效能,促进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二、APP备案是指什么?  自2000年起,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规定,电信主管部门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开展备案核准工作(即ICP备案)。经过20多年的持续优化完善,已形成“电信主管部门—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三级架构的ICP备案核准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成熟稳定高效,对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APP已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APP与网站同属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参照网站备案的方式履行备案手续,登记实名、网络资源和业务等信息。


三、怎样办理APP备案?  为方便APP主办者办理备案,APP主办者在填写有关备案材料并实名核验后,由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或应用分发平台通过“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系统”(即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向APP主办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在线提交备案申请,APP主办者无需到通信管理局窗口排队办理。


  同时,为降低主办者负担,减少信息填报量,APP备案信息沿用了原有网站备案信息,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主办者,不需要重新填报主体身份信息,仅需补充APP有关信息即可。


四、如何获取备案结果?  省级通信管理局在收到APP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并准确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主办者也可以通过备案系统网站//beian.miit.gov.cn自行查询。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省级通信管理局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此外,APP主办者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备案编号,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分发的APP备案编号。


五、APP需要何时完成备案?  综合考虑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实际业务情况,《通知》中预留了10个月时间作为APP备案工作的过渡期。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APP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依法进行处置。


  《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APP,应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六、有关单位还须遵守的其他要求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三条,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观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对象,在中华人民国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通知》中的APP是指包含只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程序,以及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放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程序等。
特别注意,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备案流程:主办者申请——材料核验——主办者确认——材料审核——结果下发——结果公式
时间要求,已经发布的应用程序开展业务的APP,应在2024年4月前完成备案手续。
在本《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APP,应按照要求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备案监管要求:
网络接入商提供者不得为未备案APP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分发平台不得为未备案APP提供分发服务;
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备案APP提供预置服务。

违法违规检测和处置:
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重要提醒:APP主办者应在APP的设置和介绍等显著位置标注备案编号
分发平台要在显著位置编著的APP备案编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齐晓玲律师
天津河东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