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高强  陆腾达  
该问题已关闭

这样计算加班费是否合法?理由!!!谢谢……

天津 05-22 10:52  悬赏 30  发布者:wangta…… 给我留言  回答:(12)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2000 元/月,工资不低于天津市最低标准。
   其他工资形式:【补充说明:乙方工资为核定工作,包括基本工资(占65%)和职务补贴(占35%),其中用基本工资折算小时工资,以计算延时加班费(基本工资/21.75/8*加班时间*加班倍数)。
 
  问题:这样计算加班费是否合法?理由!!!谢谢……
问题补充:
现在天津市的最低工资是1310,加班费是按1310计算与合同不符不占工资的65%,是否违约?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21 19:12
应当按实际收入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5-21 21:37
不合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5-22 08:13
不合法,应以全部工资计算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2-05-21 22:04
建议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5-22 10:54
加班费应当以实际取得的工资为基准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5-22 10:55
违约要看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5-22 11:09
全部工资计算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2-05-22 12:09
单位做法不合理,按实际收入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5-22 12:26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2-05-22 13:47
加班费以实际工资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5-22 14:46
加班费应当以实际取得的工资为基准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5-22 18:23
加班费应当按照个人工资为基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19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67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