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

天津 10-03 08:39  悬赏 25  发布者:zhou_r……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于今年三月被用人单位以国企名义录用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六月份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只用一句话说全体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制,之前合同作废将于劳务派遣公司从签合同,单位是否存在欺骗行为。之后单位找我索要从新用工所需的各项复印件,本人提出考虑是否接受这种用工方式的情况下,单位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我不加班,我在单位至今工作了七个多月累计加班时间将近200小时,说我不加班理由是不成立的,之前没有任何通知就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赔偿我一个月工资,是否是违法的。我将如何维权,是否能获得更多补偿。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03 14:39
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0-03 08:57
1、如果没有从新签订合同,对方辞退你可以索要赔偿金。
2、加班费。
追问:

赔偿金是几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0-03 10:03
可要求支付加班费,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可要求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0-03 20:3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上海杨浦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4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7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71
广西 柳州
人气:7103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