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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津贴该如何举证

上海-杨浦区 10-20 00:17  悬赏 0  发布者:higood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将我的工资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在劳动合同中,并以此为基数缴纳社保费用;另一个部分在职务津贴协议中,约定每月固定一个金额,可以要求提供发票,可以要求提供用途,约定日期发放。实际由公司委托劳务公司或其他个人已经发放数月。

现要求按两个部分合计数作为社保基数,职务津贴部分该如何举证,才能获得仲裁支持?谢谢!
问题补充:
审理中,我就某个主张提供了证据,对方反驳,但没有当庭提供证据,被要求一周内提交证据。现在已经过去一周了,经了解,对方还没有提供证据,是否属于过了举证期限?我是否有必要提供更新的证据证明我的主张?这样是否会给对方以更长的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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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0 08:49
提供你的职务津贴协议。
回复时间: 2012-10-20 10:23
一是提供职务津贴协议,二是可以由同事的证人证言,三是你与企业老板或者人资经理的关于工资分两部分发放内容的谈话录音,均可以证明你的主张。
回复时间: 2012-10-20 13:31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录音都可以作证。看你有哪样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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