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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赔偿金问题

 10-29 10:44  悬赏 20  发布者:从新开始11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3)
我是2001年8月8日开始进入某国营企业工作,但由于我是从社会公司招聘的,该企业认为我不是正式工,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02年10月我到了该单位的上级法人单位工作,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直至03年7月才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8月我与该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向我支付了10个月的补偿金(应付11个月),公司方的理由是我01年8月至02年10不是正式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最后一月又扣除了我工资中的1000元。为此我向公司提出支付赔偿金,公司法人说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晚,不愿向我支付赔偿金,请问劳动合同法是否支持我要求赔偿金吗?赔偿金应是多少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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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29日 11时44分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致电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给我指明了解决问题的方向,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9 10:56
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10-29 11:18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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