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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和补偿

 11-02 15:57  悬赏 20  发布者:wszwil……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2)
本人从1998年四月开始在现公司工作已近十五年,2007年9月在新劳动法正式生效之前,公司为规避超过十年工龄的员工转为非固定期合同而要求相关员工在满十年工龄之前与公司无条件(无经济补偿)的解除合同,但是实际工作并未停止,只是一个月内不得有本人的在工作上的任何记录,以证明工作已经间断,然后第二个月重新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工龄归零。因此实际上我现在的工龄是从2007年10月的合同开始算起的,一直到2010年9月底第一个合同期结束,续签的第二个合同从2010年10月到2012年9月底,目前我已同公司签订了第三个合同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9月底。 现在我向公司申请定期远程办公(4个月在家,8个月在公司),公司给出的条件是如果远程办公,那么无条件(无经济补偿)先解除目前刚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再签订远程办公协议,协议规定远程办公期间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协议而无任何补偿。
我的问题是:
1) 如果我实行定期远程办公(每年4个月远程办公)。公司如果只签订远程办公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现有的劳动合同.
2) 如果我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我是否有权获得公司从2007年到2012年的5年工龄的经济补偿,即补偿5个月的工资. 如果公司决定不予补偿是否违反劳动法.  公司的说法是我本人提出远程办公的要求,因此责任在我而不予补偿.
3) 如果迫于公司要求,我取消远程办公申请,直到2013年9月底合同结束,公司要续签合同,将会是我2007年后的第四个劳动合同了,按照劳动法规定,我是否有只签订非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权利? 如果公司不同意则是否必须给予2007年以来的所有工龄的经济补偿,即补偿6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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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02日 20时04分
1、首先明确一点,公司为了规避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采取的中断工龄的行为,实践中可以从法律上认定为无效行为,你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即15年。
2、远程办公只是工作方式不同而已,你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现有的劳动合同。
3、公司不能因你要求远程办法而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你双倍赔偿金,即30个月的工资。
4、08年之后,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你实际工龄是15年,也完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如果公司不愿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5、同时,公司应从你合同到期之日(即03年9月)起至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止,支付你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双薪,你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追问:

谢谢 王强律师的回复,我补充几点:

1. 如果需要证明连续工作的工龄,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2. 2013年9月底合同期满续签,如果我再次提出远程办公,或者加薪要求,公司是否有权因我提出合同变更为由不再续签,并且不给予补偿 ?
3.远程办公是否需要在现有合同之上附加一个协议,但该协议不能有规避劳动法所规定的责任,比如任何时候公司解除合同不予补偿这样的条款即使双方同意签订也属于无效条款,我仍然有权索要补偿或者赔偿金?

回答:

1、前文中你说到在那一个月间断期内,公司要求“不得有本人的在工作上的任何记录”,不知你是否保留了该月部分记录,比如工资条,银行工资记录,社保记录等;如果都没有,也没关系,因为如果你在这一个月的前后均在该单位上班,仅此一个月内没有工作记录,也从侧面证明了公司恶意规避的事实。
2、合同到期,如果你提出新的要求,比如远程办公,加薪等要求,公司因不同意你的新要求而不与你续签合同,可以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但你若要求在原有条件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公司不能拒绝。
3、原则上而言,劳动合同可以附加协议规定关于远程办公事宜,附加协议应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机部分,其内容也不得违背《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违反也属于无效条款,你仍然有权要求赔偿。但如果协议中有这样的附加条款,你最好还是不要签,以避免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

追问:

王律师的回答很精准,谢谢了!
目前就远程办公问题正在跟公司磋商中,公司老板的意见是要我放弃工龄补偿,并先解除现有合同,然后签订一个对我来说毫无保障的远程办公协议。我认为此不公平也不合法。因我申请远程办公只要求70%的现有工资. 下一步我想跟公司继续沟通:
1)最好不解除合同,另签订一个远程办公协议,我可以放弃2008之前的工龄。
2)解除合同,只签订远程协议,但是补偿我2008-2012 5个月工资.我也可放弃2008之前的工龄.
3)以上公司都不同意,那只能等2013年9月合同结束。如果还要我续签,那么我要求只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公司不同意签那么必须给予补偿。如果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那我可能就没办法了.
公司除了社保并无任何其他福利,我不愿在公司做了十几年最后什么补偿都没有,王律师有什么建议呢,多谢 !!

回答:

对,这是一个双方博弈的过程,你的工龄是最重要的筹码,不可轻易放弃。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准确,详细,有启发性
谢谢了!
其它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03 10:42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银行打印盖章的工资发放流水单、公司离职书或辞退书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
要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分析,建议带上材料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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