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续签补偿问题

广东-珠海 11-23 14:07  悬赏 0  发布者:韩国饭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司有位员工在上年年尾入职,代替放产假的员工,同其签订了半年的劳动合同并承诺给予“补偿一个月工资”,在于半年后,又续签了半年的劳动合同并承诺补偿“年终奖和半个月工资”,再过一个月就要再次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如果本司不想与这名员工续签,那么本司对这名员工作赔偿为承诺的“年终奖和一个月的工资”麽?还是其他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3 14:18
按合同办就行,没有其他赔偿了。
回复时间: 2012-11-23 14:41
按照合同办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2-11-23 14:49
视乎合约而定
回复时间: 2012-11-23 15:12
根据合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2-11-23 19:34
如双方签了协议,可以按照协议处理。
追问:

第三次不是属于永久性合同,不可以不续签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河北保定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29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02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26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80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