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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岗位、年薪及住房

贵州-贵阳 12-10 00:54  悬赏 0  发布者:ahlaxz……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请教:(一)2011年6月,因总部将我所主持的单位所有权移交给其它单位,我提出不回总部工作。董事长兼总经理考虑单位所有权变更手续离不开我,亲口说“在所有权手续变更前,我的职务、待遇不变”,随后随行的副总经理也如是表态,并在日后的电话、短信、邮件中一直以“我们班子怎样、怎样”称谓。可现在据说(没有任何口头及书面通知我总部通过会议(会议类型不清)形式,决定解除我所有职务并有文件下发(也没见)。请问:总部这么做有法律效应否?(二)2011年初,为使我所在企业更好生存、发展,总部提出全员集资,年利率为12%。因为事关我主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我不仅带头集资而且倾我所有。现在,在几乎(不包括不回总部的集资人)清退所有员工的集资款的情况下,总部总是以“等到手续变更后”为借口,至今不退还我的集资款和年利息。请问“我以何种方式维权”?(三)2010年,总部为解决行政班子成员住房紧张、困难,在职工住宅区空闲地集资(符合条件的人员)建房,作为行政班子成员之一(也有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作为照顾享受)的我缴纳了二十多万元房款,按照现在的建房成本还有盈余,可听说总部研究也没有我的了。请问:“我以何种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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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10 15:5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2-10 09:08
法律是讲究依据的。没有“白字黑字”的依据是没有法律效用的。从你叙述的情形看,都是“亲口”说,而非书面约定的。
再者,你自己提出“不回总部工作”,意味着自己选择了“放弃”。职务、待遇都会发生改变,除非有书面约定。
回复时间: 2012-12-10 14:18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10 16:04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情况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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