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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拖延不予办理工作交接,我该怎么办

 12-16 10:49  悬赏 10  发布者:honeyl……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02年11月22日起进入A公司工作,至今工作6年,公司提供五险一金,与公司的合同是两年一签,到今年2008年11月22日,我的合同已经到期。在9月20日时我已和部门主管进行了口头沟通,表达了我在合同到期后将不在续签的想法,部门主管当时表示理解但希望我能坚持到春节后在离开,我口头表示可以考虑。10月20日时公司安排合同即将到期人员续签合同,我没有续签。目前我的合同虽然已经到期,但是部门主管迟迟不安排人员交接,造成我无法离开公司,因此我仍然在公司工作。我希望能尽快离开公司,不希望拖延到春节后,经与我公司人事沟通后,他请我向部门主管递交正式报告表达不在续签的意愿,此报告我于12月8日递交给部门主管。但她始终以工作较忙无暇安排等理由拖延,不给我安排工作交接。
就上述情况,我有以下问题想请教:
1、 我的合同已到期,如果我在不用担心影响个人声誉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不交接工作离开公司?
2、 合同到期,我是否可以拿到公司的补偿金?
3、 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否能领失业保险?公司给我开劳动合同解除书时,是以合同到期日为准,还是以实际离开时间为准,会影响失业保险的领取吗?
4、 现在这种情况,对我有哪些好的和不好的影响,我应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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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16 10:56
既然提起30日,直接走是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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