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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制度变更

广东-珠海 01-07 19:05  悬赏 0  发布者:翟新鹏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
     我是一名在珠海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最近公司将工资制度变更了,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合法。
      具体的是我们原来是五天八小时制,每天超出八小时就算加班变更后实行综合计时方法,如一月份正常工作日23天正常出勤23*8=184,公司要求要把这184H上完才有加班费,而且加班是这一样算的23天每天按2.5H加班算2.5*23=57.5H超出这57.5H的才算双休加班才给与2倍的加班费,如果没有超出57.5H即使周六 周日加班了也只按1.5倍加班费发放。这样计算每个月至少要少发200-300元的工资。
      公司在通知上说是合法的,并且经过员工代表大会同意,事实上我们员工并没有选举过什么员工代表。
       我们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写明是五天八小时制。
       公司规定每月10日发放工资,今年将在2月10日过年,公司决定2/3放假,但不发放1月工资合法吗?
      我想问公司这样有没有违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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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8 16:57
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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