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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到就擅自口头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是否该向我支付违约金?

上海-奉贤区 02-25 01:35  悬赏 25  发布者:badpan…… 给我留言  回答:(2)
已签订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工作11天后用人单位口头随意解除,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并且没有加班费是否违法?合同上也写了“甲乙双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4000元”。请问公司是否违法?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补偿金?(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并且也让我做了不属于我岗位上的工作)
问题补充:
合同上也写了“甲方不再试用乙方至少提前十五天告知对方”、“甲乙双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4000元”,甲方是公司方,现在没有提前15天告知就解除了,是否该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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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2-25 10:15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回复时间: 2019-02-25 10:07
合同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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