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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赔偿

北京-东城区 02-04 11:11  悬赏 0  发布者:xinxin……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2010年7月25日到公司上班,2012年9月15日辞职,辞职当月走的时候公司压了我半个月的工资不给,我2012年10月16日去的劳动监察大队受理,2012年10月23日申请的劳动仲裁,以两年中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节假日补休,一周上66小时的班,时间长,我能索要2012年10月23日提起仲裁之日起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赔偿和加班费的赔偿吗?有人说时效过了,有人说侵害时间一直在持续,没有超过实效,请问到底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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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4 11:12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仲裁
追问:

那我主张双倍工资是从2012年10月23日往前推一年的双倍工资吗?

回复时间: 2013-02-04 11:1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那我主张双倍工资是从从提劳动仲裁开始计算往前推一年算对吗?

回复时间: 2013-02-04 11:13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你一直在和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那么可以从你离职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你递交辞职信之日起计算。
追问:

那我主张双倍工资是从从提劳动仲裁开始计算往前推一年对吗?

回答:

是你在递交辞职信之日起一年内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是你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期间内,都可以要求的

追问:

我的这个案子现在等着仲裁的结果,我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告公司,公司却出局了一份社区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和花名册,说这个等同于劳动合同。我再公司上班一周66个小时,节假日无休息,也没有加班工资,现在要求单位赔偿,我们上班都是打卡,打卡记录只有单位有,单位现在却在仲裁庭上说丢了,仲裁现在让我提供上班时间,我手上没证据,当时我们加班的的时候公司也只有我们3个老员工了,人手不够,而这次我们3个一起告的公司,能相互作证吗?

回答:

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的专门的合同,备案登记表和花名册不能替代的
你得为你的仲裁请求提供相应证据的,可以有证人证言,但你们三个人之间不能互为作证的

追问:

可是就我们三个人上班,而且都把公司给告了,现在没有什么证据,我以前的同事上过几个月,但是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证明不了在公司干过,是不是上了法院也不支持啊?

回答:

只要能证明就可以的,作为证人的只要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即可,不用社保证明也可以

追问:

可是她只是在单位干过几个月,什么也没有的,单位不承认她以前干过,是不是也可以?关于打卡时间这一块举证证明能不能倒置?

回答:

在劳动纠纷中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为避免单位不提供证据或者不完全提供,你最好还是可以自行提供证据

回复时间: 2013-02-04 11:17
直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2-04 11:20
双倍工资的时效超过了
回复时间: 2013-02-04 11:49
可以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3-02-04 12:45
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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