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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变更岗位

广东-深圳 03-07 19:38  悬赏 0  发布者:licn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于2003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05年变更过工作岗位至今,我今年56岁了 公司现要变更我的岗位 我不同意 可以吗 如拒绝公司变更的话,后果将如何,有何法律依据供参考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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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77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7 23:46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8 09:08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3-07 19:45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07 19:49
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结果。
回复时间: 2013-03-07 19:49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3-07 19:52
可以不同意,公司开除你,就应该补偿赔偿你;劳动合同法
回复时间: 2013-03-07 21:13
可以不同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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