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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离职手续未办清,工资和社保该如何计算?

 04-08 09:17  悬赏 70  发布者:幸福一家人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南昌市 回答:(5)
我与2011年底向公司提出口头辞职。2012年初公司开始对我进行审计,分别进行了三次审计,直到7月份审计完毕后,确认我的工作没有问题,未欠公司钱款。通过书面的以及同事的证实,确认我在任期间个人垫付了钱款给公司。在此期间我一直都是认真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2012年底公司才开始陆续还我的钱款,直到现在还有钱款仍未结清。象这种情况,是由于公司的原因致使我不能办理书面的离职手续,无法到其他单位上班。我因为未上班,公司也没有再发工资给我了,我的损失应该怎么办?我的工资公司应该视同我在职发放吗?还是应该按照某个标准进行发放?我的社保是应该由公司按我在职时一样缴纳?还是将公司部分,个人部分全由我个人全部出?因为我未上班,也没有工资,社保还是按照原来的工资水平缴纳吗?请律师给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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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08日 09时46分
你好,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应该由原单位继续缴纳,不发工资违法,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8 09:28
还是由原单位交
回复时间: 2013-04-08 09:30
由原单位交
回复时间: 2013-04-08 09:30
协商不好,你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4-13 09:55
还是由原单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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