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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出离职

江苏-南京 05-06 11:46  悬赏 0  发布者:wf42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昨天刚进了一家公司,入职的时候,公司让我的填了一张入职确认书,其中有这么一条:本人承诺,在试用期内或入职后的两个月内,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提出离职的,双方约定的薪资标准变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化:需要出差匠岗位,因员工自身原因不能适应出差的,如身体不适应、晕车、身体疾病、心理不能随工作压力、不适应每日定位考勤和工作汇报、家人反对出差等情况;入职三十日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拒绝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上签字的;拒绝在绩效考核确认书上签字的;以不能适应公司规章制度或考勤制度为由提出离职的;或其它不愿说明情况的个人原因而离职的。
    上面的情况,基本上把所有离职的理由都包括了,也就是说如果在入职两个月内提出离职,那么只能拿到当地最低的工资,我查了一下,南京是1320元。这样有点太苛刻了吧。
    而且这张确认书是要签字的,如果我签字了,是不是表明我已经接受了这个条件?如果我以此提出诉讼,会得到支持吗?可如果不签,那就只能走人了!请各位给出个主意吧,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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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5-06 12:12
如果你觉得这些条件无法接受,可以不浅签 ,在找其他工作。天下何处无芳草,可能有更好机会在等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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