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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派遣合同1年半的一些疑问?

 06-13 06:24  悬赏 20  发布者:小店员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8)
本人在北京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1年半的劳动合同《2012.1.1--2013.6.30》,根据劳动法第58条里规定劳动合同最低是签订2年的。现在我已经签收了用工单位下发的终止合同通知书。请问我是否以劳动法第26条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接着以劳动法87条向仲裁申请2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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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6月10日 10时25分
即使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支付补偿金,可以主张双倍的赔偿金。
追问:

劳务派遣公司已经下发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了,这月30日为最后工作日。如果现在我去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劳务派遣公司是被申请方吗?还是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如果合同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或我现工作单位支付了1.5倍的月工资作为赔偿是否合理?

回答:

应当是给你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公司,应该是劳务派遣公司。应该给你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追问:

2月工资作为补偿是不对的。我认为补偿是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2。理由如下:根据劳动法第58条里规定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最低是签订2年的。而我签的劳动合同为1.5年,劳务派遣公司违反劳动法58条,根据劳动法47,48,87条,我要求的赔偿为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2。

回答:

我是说公司应该给你两个月,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两个月补偿,你才可以要求四个月的赔偿!补偿和赔偿性质是不一样的!

追问:

刘老师您好!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劳务派遣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中主观上和实际中存有欺诈和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必须是2年以上,我的合同才签订了1.5年,另外劳务派遣公司已经对我下发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依据劳动法的第58条对应26条,再依据劳动法的48条对应47及87条,所以要求的赔偿为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2。是否合情合理合法?请问1:您提到的2个月补偿是否我工作1.5年单位不续签合同的2月工资作为补偿:2:我现在提出月平均工资*2*2的赔偿是否不存在合法依据?《依据什么》3:公司在那一时间段为最后日期给我2月工资补偿?

回答:

我的意思是您可以等到6月30日,合同终止后,公司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再申请仲裁也可以。您无论依据哪一条结果都是一样的*2*2。

追问:

请问为什么如果单位在7月1日前给了我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我就不能申请仲裁2*2赔偿?依据劳动法那一条?

回答:

您好,抱歉,我之前的回答不够完整,你可以主张,按您自己的想法主张赔偿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诚恳耐心回答及解析,学习之余相互促进劳动法的普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0 11:33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支付补偿金,可以主张双倍的赔偿金。
追问:

公司在那一时间段为最后日期给我2月工资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6-10 17:25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简单说,就是劳务派遣单位招聘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即派遣公司和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少于两年。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派遣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两年以下的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即使双方协商一致也是无效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资双方应当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公司仅仅签订了一年半的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劳务派遣公司已经下发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了,这月30日为最后工作日。如果现在我去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劳务派遣公司是被申请方吗?还是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如果合同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或我现工作单位支付了1.5倍的月工资作为赔偿是否合理?

回答:

被申请人是劳务派遣公司。

回复时间: 2013-06-11 20:55
可以主张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6-13 08:52
你好,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能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06-13 08:57
可以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13 09:29
你好,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我的补充: 2013-06-13 09:30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加倍赔偿金是以前薄弱环节,现在加以强调)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没有适格主体的用人单位,“老板”成被告。)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有点类似早些年挂靠经营的合同纠纷处理的意思。)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
回复时间: 2013-06-13 09:50
你好,可以主张双倍的赔偿金
评论者:小店员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6-14 22:17
另外请问: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在7月1日后未支付2月工资作为补偿,我申请月工资2*2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追加50%-100%的加付赔偿金《劳动法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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