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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3年公司都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陕西-西安 06-15 13:29  悬赏 0  发布者:874949……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一名导购员。总公司在深圳,西安有办事处。我2010年7月1日入职并签了合同,合同上标明会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可是至今2013年6月公司都没有为我们办理社会保险,我们怎样可以要回前面的补偿?能怎样补偿?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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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5 13:35
可以主张公司补缴的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47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6-15 16:32
可以依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要求补缴
回复时间: 2013-06-15 16:16
要求公司缴纳,具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6-15 17:29
要求补缴,不行的话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15 17:34
你有权要求补交,否则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6-15 18:07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15 22:46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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