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王景林  吴健弘  蒙彦军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问题

山东-济南 01-15 11:05  悬赏 20  发布者:wbx19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2004年8月进入公司,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2008年1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得劳动合同,因为公司裁员,公司通知我2009年得1月20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牵扯到补偿金得问题,公司给我结算得是工作年限,一年给我一个月得工资,这样算起来就是四个半月得工资,我也经过一定得咨询,说应该按照2008年之前和之后两部分结算,2008年之前,工作满一年结算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得也算一个月工资,08年后不满半年得算半个月工资,半年以上得算一个月工资。如果按照我得这种计算方法,就是五个半月得工资。和公司给我得劳动补偿金不相符!咨询一下专业得人士,向我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计算补偿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041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1-15 12:27
补偿四个半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1-15 15:15

 1、08年之前的3年2个月应给付你3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8年以后应给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两项相加 ,应该是6个半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09-01-17 22:40
工龄连续计算的,4年半,补偿五个月工资,没有半个月之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039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665
河北 保定
人气:161732
陕西 西安
人气:5832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