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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吗?我是离职的会计,如果举报公司,我会受牵累吗

上海 08-05 22:59  悬赏 0  发布者:Wqx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们是一家工程承包的外资企业。以前都搞转发包工程,去年开始自己请劳务队自己做承包,不发包了。由于我们给客户都开17的增票,而进项确没得抵扣,于是老板找朋友开的公司按5个点手续费开票给我公司,造成假发包形式,往来款项有时按发票金饿付,有时按税额加手续费付,请问这叫虚开增票吗?我是记帐的会计,如果举报公司,我要承担责任吗?我上面还有财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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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5 23:05
你好!一般是不需要的!
追问:

因为本人已经离职,实实在在的证据票据没有,但是我记得虚开发票的金额和对方单位名称,如果只是写举报信材料举报,稽查局会立案吗

回复时间: 2013-08-05 23:44
如果你对这个经营业务中的这个假发包形式的过来增票情况不知情,或者不知道这个是假的业务方式过来的发票,你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6 06:56
这叫虚开增票。
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6 09:02
这叫虚开增票,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6 09:02
属于虚开,你举报,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追问:

追问:因为本人已经离职,实实在在的证据票据没有,但是我记得虚开发票的金额和对方单位名称,如果只是写举报信材料举报,稽查局会立案吗

回答:

应当会立案。

回复时间: 2013-08-06 09:22
是虚开,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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