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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权益被侵犯怎么保护?

 08-25 14:25  悬赏 10  发布者:nhjrf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阿克苏 回答:(3)
本人在一民营企业工作两年,因为不堪上司的人身辱骂,且以怀孕,便在第二天没有上班,准备到上一级公司反映,一直来回奔波一个星期,但未有合理解释,我到公司递交辞职信,但公司以我无故旷工为由,当时已经给辱骂我的上司说过要去反映情况且我公司一直有后面补交请假条的情况,我要补假条但又遭到侮辱并克扣我半月工资,因为未签劳动合同,所以请求帮助,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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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8月25日 14时36分
怀孕期间 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 你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真的很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5 14:34
我已经回复了你的问题,请你查看。
回复时间: 2010-08-25 15:21
公司的做法违法,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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