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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产假工资

 09-04 13:56  悬赏 0  发布者:159502……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7)
公司规定休产假98天,公司还把双休扣除,按剩余的天数给工资,还有,我工资是基本工资+津贴一起,产假期间公司只给基本工资,这样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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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6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5日 08时23分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4 14:04
不合理的,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9-04 14:06
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09-04 14:16
你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3-09-04 15:25
你好,公司的做法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9-04 15:28
违法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9-04 21:48
不合理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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