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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离职,公司劳动合同

上海-浦东新区 09-23 10:06  悬赏 0  发布者:qugoba…… 给我留言  回答:(5)
员工在3个月试用期公司合同规定2000员工资左右,现在员工做了5天后离职,没有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当天告知走人,没有解除合同,现在离职一个星期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按照2000元的比例,公司合同明确规定没有做满一个星期离职按800元比例支付,我们公司合同有没有触犯劳动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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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3 10:13
您好!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9-23 10:15
这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3-09-23 10:22
做一天事,给一天的钱。工资标准已约定的情况下,单方变更是不合法的。
同时,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未通知擅自离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进行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9-23 10:35
应当按照约定工资支付,不是以800为基数
回复时间: 2013-09-23 11:28
你公司做法不合法,应当根据出勤天数据实结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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