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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问题

 10-26 21:11  悬赏 10  发布者:幸福瓷娃娃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南昌市 回答:(1)
本人自2013年2月底到该家单位工作,当时说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后转正,试用期为工资的80%,无试用合同。三个月后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没有转正,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算违法吗?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怎么做比较合适?只能提供公司为本人发工资的银行账单和工作牌。去仲裁或什么的会有用吗?能不能说的详细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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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6日 21时35分
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支付你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公司为你发工资的银行账单和工作牌都可以作为你和公司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对你非常有利的证据。请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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