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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2年现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补偿金6个月合理吗

广东-东莞 10-30 21:42  悬赏 0  发布者:快乐小猫咪 给我留言  回答:(6)
工作12年现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给补偿金6个月。本人在一家港资厂医务室工作12年,08年后连续签了2次劳动合同,现公司以第二次合同即将终止为由,通知本人2012年10月30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并提出只给予2008年之后6个月的经济补偿。这样合理吗?本人要求续签合同,若公司方不续签,本人要求补偿12个月的实际月均工资额的经济补偿,请问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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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30 21:46
这是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21:44
你好,不合理不合法,应该按一年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谢谢.厂方现在说:《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从08年开始赔补偿金的,只有6个月,属于固定期合同期满,08年之前《劳动法》规定合同期满没有补偿金的,我想问下如按一年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我要从那些法规方面反驳要求厂房补偿呢?

回答:

你好,08年后你已与公司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在你要求续订的情况下公司应与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却以合同期满不续签,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

追问:

你好!现在与公司协商变成这样了,公司只同意补偿6个月,如不同意可以回来上班,但要调离原工作岗位。我不想调离原工作岗位,想领到应得月数的补偿金走人,应该怎么同公司谈呢

回复时间: 2013-10-30 21:49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你的经济补偿。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

厂方现在说:《劳动合同法》规定是从08年开始赔补偿金的,只有6个月,属于固定期合同期满,不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范畴,08年之前《劳动法》规定合同期满没有补偿金的,我想问下如要公司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可以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还有我现以工作12年,是不是可以视为无固定期合同?谢谢

回答:

厂方的说法不正确,之前的也是有补偿的。

追问:

能不能说的具体点,之前的怎么索要补偿呀?谢谢

回答:

申请劳动仲裁,工龄是连续计算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21:55
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公司应支付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额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0-30 22:13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0-31 01:36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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