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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费用和工资主张能否从劳动局仲裁中实现

山东-济南 11-14 13:24  悬赏 10  发布者:零下一度ys…… 给我留言  回答:(2)
原单位12年的时候做了一个临时性的项目,我从原市场部调到该项目部。13年5月份项目结束后,我回到原市场部继续以前出差驻外的工作,产生了5、6月的出差费用,按照公司的报销标准合计是7000余元。7月初我从公司离职的时候,6月份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这7000多的报销费用公司说要差不多2个月左右财务审核完了一块跟我结算。8月份的时候我当时临时调入的项目部由于整个项目是赔钱的,项目财务结算完毕后公司单方面制定了一个处罚制度,我被公司处罚6000多元。公司要把这6000多的罚款从我的工资和出差费用中扣除。请问公司制定的处罚合法么?我能通过劳动局的仲裁中获得主张工资和出差费用的胜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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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4 17:37
你好,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11-14 18:58
处罚不合法,通过劳动仲裁要回你的报销款和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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