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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时间与计薪时间不符

河南-郑州 11-28 06:21  悬赏 0  发布者:cxp12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企业规定上班8小时,加班每日最多2小时。每天刷卡上班时间12小时,公司解释两个小时为吃饭时间。实际情况:我们上午8点打卡上班,中午一小时吃饭时间,没加班17点下班,有加班的话就到晚上20点。但中间实行连班,没有停下来先让员工出去吃饭休息一个小时,而是让员工继续生产工作,直到19点前完成生产任务,才放员工下班。然后在外面等一个小时才能刷卡下班。请问后面这一小时,公司是否应该支付报酬,我们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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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8 09:45
搜集证据,可以提前劳动仲裁。
追问:

考勤记录我们拿不到,请问人证是否可以?
非常感谢您的解惑。

回答:

人证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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