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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赔偿

广东-广州 02-12 06:35  悬赏 0  发布者:cameol…… 给我留言  回答:(3)
公司于08年12月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因为公司经济问题,要我自动辞职,然后补给我2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最后的工作日是2月20日,请问2月份的社会保险我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帮我买吗?
问题补充:
我还有4天的年假没休,我可以要求补完年假再离职吗?如果公司不给休的话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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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2 06:43
可以。可以。
回复时间: 2009-02-12 11:47
1、公司实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2、社保应当给你购买到2月份;
3、可以在离职前休假,建议不要自动离职,而要求单位开具辞退证明。
回复时间: 2009-02-16 10:24
1、要你自动辞职不合理,分明是公司辞退你,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比你辞职赔得要多;
2、你什么时候在这家单位上班的?你没有说,所以不知道补给你2个月工资是不是合理;
3、2月份的保险可以要求公司帮你买,至少应当帮你买到20日,当然,这个问题建议协商解决;
4、年假可以补,也可以要求直接按照未休假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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