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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水平低于全市最低水平,合理吗?谢谢

 12-07 08:08  悬赏 0  发布者:LF0012……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和平区 回答:(8)
工作岗位变更后,工资水平也下降了。每月应发2900元,扣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后,实发工资1000元,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水平,是否合理?(因保险和公积金等按原工资的比例扣除,未到改变的月份)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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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07日 15时14分
如果你每月2900,是不会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水平的(2013年1500元)。“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月实际所得,因为其中还有其他扣款等不确定因素,为此你的概念是错误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回答!那说明我的工资情况是在合理范围内,对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7 09:19
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保等费用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回复时间: 2013-12-07 09:19
可以要求补足差额,调岗应当是双方协商确定
回复时间: 2013-12-07 09:43
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也是最低工资范围内。
回复时间: 2013-12-07 09:50
调换岗位要双方同意的。
回复时间: 2013-12-07 10:12
如果你每月2900,是不会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水平的(2013年1500元)。“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月实际所得,因为其中还有其他扣款等不确定因素,为此你的概念是错误的。
回复时间: 2013-12-07 12:35
可以要求补差
回复时间: 2013-12-07 19:25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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