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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纠纷

 03-01 17:56  悬赏 0  发布者:华元集团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2)
某人通过上级领导的关系安排到我单位,我公司在无岗位的条件下,安排市场自由销售员,无劳动合同,工资按照售房业绩计酬,从事售房工作3年,然后本人私自离职,未与公司协商,本人直接到劳动部门仲裁,仲裁结果为事实劳动合同,公司已经通过劳动部门补交了其工作期间的社保费。
现本人又提出仲裁:要求补偿本人私自离职后至今两年半生活费、社保费、劳动关系补偿金;我们从无该方面的经历和知识,认为无法接受,请问该员工是否有有权主张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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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3月02日 07时24分
你好,你自己离职的,没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已经明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1 18:15
无权主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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