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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的做法到底有无法律依据?是否违反劳动法?

山东-潍坊 03-25 15:40  悬赏 0  发布者:ssggyy……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对象9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山东潍坊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工作,在工作三年零八个月后单位才给缴纳的养老保险,其后又因为产假给在2005年8月到2007年10月又断开了二年零三个月,我对象是在单位刚开始断养老保险的2005年10月又去上班的,请问山东潍坊高密大昌纺织有限公司的做法到底有无法律依据?是否违反劳动法?打过我们当地高密的市长热线,说是两年的有效投诉期过期了,请问是真的法律在纵容无良企业严重侵犯职工的正常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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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3-25 16:01
该公司的作法是违法的,你们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

可是我都打过高密市市长热线,说是我们职工两年的有效投诉期过了,我也到我们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过,劳动部门直接就不受理,请问我们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啥?有啥有效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职工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超过了,如果劳动部门不作为的话,就不好处理了。我很同情你,但是作为律师,我对劳动部门的作法无能为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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