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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以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辞退我

广东-深圳 05-30 00:53  悬赏 0  发布者:王万富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金稻田物业管理公司应聘保安队长,是属于保安管理工作,在我试用期间工作2个半月的时候,突然公司给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有3条内容,其中一条是招聘任务,而我不是学人事的,在5月29日,公司说我没有招聘到保安员就给我辞退,并没有提前通知,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得到劳动法保护,要求公司给我一定的赔偿
问题补充:
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公司暗箱操作,在我应聘的时候没有说保安队长还要招聘人员,也没有书面的规定。而是在我工作2个半月的时候突然的叫我签订这样不符合我本职工作的目标责任书,并在目标责任书还有两天的时候,突然通知我,并且下达辞退通知书我,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劳动法哪一条可以给我劳动保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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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30 09: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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