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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职,但怕有问题

新疆-克拉玛依 06-07 13:24  悬赏 20  发布者:丁强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12年2月进的公司,12年十月份去培训时和公司签了一个培训合同,有服务期是四年,但现在待遇太低了,想辞职,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吗?
问题补充:
全部合同内容如下:
     根据甲方规定,对公司招聘的所有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表现良好,具备取证能力的,由项目经理推荐,公司决定让乙方参加取证培训。具体取几项,由公司决定,个人不得擅自做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培训报名。
    2、乙方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必须先由乙方垫付,待考试合格通知后,甲方给予报销培训费用。如果乙方经济困难,可先向甲方借款,但甲方必须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3、甲方给乙方报销住宿费每天不超过60元/天(原则是按考委会安排的住宿标准报销),生活费20元/天,交通费(不含打的票)培训地方至公司所在地的往返,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先由乙方垫付,待考试合格通知甲方给予报销。
  4、甲方给乙方补助培训期间的工资为2000元/月,按公司规定发放。
  5、甲方出资培训的人员,必须为甲方服务四年,证书必须注册到甲方,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培训费。培训期间为不影响公司工作,甲方招聘新员工的费用、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培训期间甲方为乙方发放的工资、保险等费用,赔偿比例3倍。
   6、乙方参加培训取证的项目,由甲方规定,如果乙方擅自做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前期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工资及提成中3倍扣除。
   7、乙方在参加取证培训时,已经影响到甲方的工程进展,造成缺人现象,考虑到在职员工冬季或过年放假为不影响工程进展,乙方培训完毕后,必须留到公司或其他项目上工作,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毕回家的基本工资,并不报销回家的来回路费。如果乙方培训完毕后,公司人员不缺,甲乙双方可协商,在不影响甲方工程进展的情况允许下,乙方可回家探亲,并且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来往路费。
   8、乙方培训合格证件注册完毕后,仍应该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待实际评片、超声波能力达到一定的水平后,才能从事管理工作,决不允许已拿到证就不从事原来的工作,向公司提条件,否则按违犯合同处理。乙方培训合格证件注册完毕后,仍应该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所取得的证书Ⅰ级证一项每月补助100元,Ⅱ级证一项每月补助200元,Ⅲ级证一项每月补助1000元。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努力学习评片、超声波技术,待项目经理、公司负责技术的领导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工资待遇按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9、甲方对所培训的其他技术人员,如光谱、硬度、测厚、热处理、金相、内审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员等等,培训期间报销。培训合格证书注册后待遇及工作安排按1-8条执行。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完毕后,要认真执行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违犯本合同,就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合同全部内容就是上面的,离职的话应赔多少?去年1月培训结束的,11月报销的,还不是全额,共9400多元,去年11月到12月用半个月培训取了另两个证书,但到现在证书已注册到公司了费用还没报销 。我现在离职的话,但证书要一年后才能转走,光是四个证挂证的话一年就一万来块,期间的费用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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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7 13:30
有服务期限,你辞职可能构成违约,具体违约金多少看你们的约定;公司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回复时间: 2014-06-07 15:39
1首先确定培训什么时候结束的,从培训结束之日起算四年服务期,如果现在辞职,应当按照服务期协议的违约责任来按比例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特别高,这个可以向法院主张降低的。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如果2014年诉,就按照2013年的平均工资来核算11个月。
3如果有其他的违法情况,也可以在申请书上一并要求相关赔偿。没有违法情况就算了。
回复时间: 2014-06-07 19:06
签订了培训协议,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单位违法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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