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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擅自调换工作岗位的方式逼迫离职,该怎么维护合法权益呢

四川-绵阳 06-16 13:07  悬赏 0  发布者:jd6158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在目前工作单位已经工作近8年,用工合同还有1年才到期,近期;领导找我谈话,要调换我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执行末位淘汰制,以这样的方式希望我自动离职,据说这样单位就不用提供经济补偿,如果自己离职我也领不到失业保障金。请问我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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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6 13:16
很难,如劳动合同对工作内容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单位未经协商一致的,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6-16 13:12
你好,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16 13:24
您好,不要主动离职,可以要求出具书面辞退书。
回复时间: 2014-06-16 13:27
你好!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有明确约定工作性质,那么用人单位调岗是需要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16 13:33
你好,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6-16 13:4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6-16 13:50
调岗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6-16 15:28
你好,自己离职,只要你购买失业金连续一年,你有权利申请领取失业金,你们的调岗行为是需根据你们的合同上面是否有约定,如果有,按照合同处理,如果没有,你可以直接离职,让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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