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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公司工作地点调动

安徽-宣城 09-25 12:25  悬赏 0  发布者:丁四海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公司已工作十年,现公司要以调事先动工作地点逼我辞职,(合同约定是乙方在甲方指定工作地点),且三个工作日内,如不到岗报到,按旷工论处。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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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5 12:26
合同有约定单位有调动岗位的权利的,应服从单位安排。
回复时间: 2014-09-25 12:30
按你所签订合同的约定来做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9-25 21:30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以此为由属于故意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对于公司故意辞退员工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带薪年休假工资等。如需法律帮助,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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