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龙宇涛  李波  王远洋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问两个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双倍工资问题

四川-成都 12-19 18:08  悬赏 15  发布者:znR8890 回答:(3)
1、关于双倍工资支付是否有最多只支付11个月的规定?( 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没有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满一年后仍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数月,直到下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才终止劳动关系。)2、原劳动合同已于2008年9月15日到期,用人单位于2009年8月25日向劳动者提出补签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合同,该合同距离实际终止日期只有4个月零5天的时间,所以我没有签署!但用人单位直到2009年11月19日才向我下发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那么在计算双倍工资时应该计算到8月24日?还是计算到11月19日?还是计算到2009年9月15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9 21:15
应当计算到发放通知时止。
回复时间: 2010-12-20 11:58
双倍工资支付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计算到11月19日
回复时间: 2010-12-20 12:39
1、是的。
2、计算到11月19日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上海徐汇区
北京朝阳区
山东淄博
山东东营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10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3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80
四川 成都
人气:50177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