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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

天津 12-10 13:03  悬赏 0  发布者:saber0……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2013年1月4日到公司工作,当时是按照实习生算的(我已经毕业一年多了) 然后到2013年4月份公司跟我签订了合同,我现在2014年11月份申请仲裁,要2013年2月和3月份的双倍工资,失效期过了吗,我是不是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呢
问题补充:
可能我没有说清楚, 2013年4月份的签署的合同是 4月1日 ,没有签署 1月份到 3月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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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0 13:06
不是已经签订合同了吗?
回复时间: 2014-12-10 13:17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2-10 14:42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2-10 14:52
没有过时效。
回复时间: 2014-12-10 14:54
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2-11 12:48
你好:可以申请双倍工资,但时间应当是2-3月份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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