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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调整员工岗位及降低工资待遇?

广东-深圳 01-14 03:22  悬赏 10  发布者:STJ808……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任职某公司,目前劳动合同期为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合同上职务为“物流部主管”。 
因内部矛盾,2014年11月底,公司发出通告强制将本人调离物流部主管岗位,通告内未说明原因,也未说明调离后的岗位,一周后公司行政部口头通知本人被任为公司小车司机职务。本人表示拒绝,公司亦不作协商,也未安排其它工作。再后来发放12月份工资时,便直接给予了公司小车司机待遇2800元,本人拒签工资条。(原主管工资为5000元/月,签署工资条后通过银行转账到工资卡)。
补充说明: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薪酬待遇是这样写的:甲方(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执行定时和计时、计件、计量、计程工作制,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本人)工资,工资不低于本市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属于计时工作制)
请问1、公司随意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和大幅降低薪酬的行为是否合法?2、本人该情况是否可通过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以工龄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3、补充说明中提到的薪酬条款,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随意的、大幅度的降低劳动者工资?

拜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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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1-14 09:20
违法,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1-14 09:45
1、不合法。
2、可以的。
3、不能。
回复时间: 2015-01-14 11:12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1-14 12:10
不可以,可以通过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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