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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劳动仲裁中社保补偿金的问题

浙江 03-14 09:35  悬赏 0  发布者:勤勤恳恳好人…… 给我留言  回答:(0)
三月份中旬进入新的单位开始工作至当年9月底,合同内规定单位社保缴至10月。但是三月上旬在在上一家单位工作时,上一家单位已经缴纳了3月的社保,那么如何计算现在单位应当补缴的差额社保?是发工资的月份数?还是应缴纳社保的月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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