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企业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要求国定节假日调休,违反劳动法吗???

河南-漯河 04-26 09:14  悬赏 0  发布者:494155…… 给我留言  回答:(0)
企业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要求国定节假日调休,违反劳动法吗???

单位背景:汽车站,从事客运服务(有售票、检票、保洁、后勤、管理岗等人员)。无司机人员。
问题的提出:企业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中的内容即:
    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根据以上内容企业要求职工国定节假日进行调休,这符合劳动法吗???
恳请法律专家解释!谢谢!
2015-04-26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7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39
山东 菏泽
人气:2121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