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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培训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06-16 12: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桂林 回答:(33)
这是我公司的培训,请帮看是否合法:“五、 乙方应在培训/考试期满后继续在甲方公司服务 贰 年,在此期间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服务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甲方不终止劳动法合同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服务期内,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即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往返路费、培训补贴、住宿费、及其他培训相关费用)。乙方故意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迫使甲方辞退乙方的,不影响上述赔偿要求。”
问题补充:
目前在哺乳期,公司将我从培训讲师的职位调换为销售员,想让我自动离职。如果我离职或者被辞退,是不是也要赔偿培训费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17日 17时39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培训首先应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为准,并且用人单位应有实际的培训费用支出,用人单位才有权要求在培训协议中约定培训费用摊分。

若你的培训协议约定的培训内容是内训,用人单位未能举证证明培训费支出,而要求扣去培训费没有依据,你可以提请仲裁要求返还克扣的工资。一般仲裁会予以支持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其次,在仲裁委仲裁过程中,甲方主动提出解除乙方的劳动关系,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是不需要返还的。并且单位认为员工有过错的,不许出具确切不可否定的证据来认定的。否则是不能成立的,您申请仲裁也是会站在你这一边的。
    再者,我认为单位未经过您的同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情形,您有权要求合理待遇,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至少保证您的合理待遇的。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合理有权的单方面解除的,单位的服务期协议也不能约束您的。
    最后,我认为您的情形,单位有错在先,服务期协议签订举证不到位存在漏洞的情形的,是不能有效约束您的行动的。因而您在这件事情上应该自己主动决定去留。协商不成的,则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我的电话在我的头像上,链接可以有我的微信  QQ  可以随时聊天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16 13:15
你好
我认为这一条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符合法律的规定,从合同条款的制定来看,公司挺正规的。
我的补充: 2015-06-16 13:20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我的补充: 2015-06-16 13:23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我的补充: 2015-06-16 16:50
针对你的补充,回答如下
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应该有具体约定你的工作职位,公司是不能随便变更你的工作岗位的。由于变更工作岗位而导致你不能胜任工作,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如果你被辞退,你是不需要赔偿公司的,相反,公司违法辞退你,还需要支付你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5-06-16 22:20
另外,如果你现在还处于哺乳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公司更不能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所以只要你不主动辞职,公司一般是不能辞退你的。
回复时间: 2015-06-16 13:33
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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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16 13:33
违约金数额不高于培训费用。
回复时间: 2015-06-16 13:36
你好!
首先,你的劳动合同五的约定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你公司的有关培训约定,应当符合劳动合同以上规定,你尽可放心。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我的补充: 2015-06-16 18:45
1、你在哺乳期,依据劳动合同法42条4项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基于以上规定,单位不能因在哺乳期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不承担培训费用,但你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辞职和辞退的区别。
3、如果劳动合同对职位没约定,那么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调岗。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单位未经你同意调岗是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5-06-16 13:39
约定不违反法律即是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5-06-16 14:2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公司为您提供了专项培训,且与您签订了服务协议,那么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再次,如果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期,那么主动辞职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那么需要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最后,公司这个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您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所以建议您也慎重考虑辞职问题,待服务期满后或者觉得违约金可以承受,那您可以做出选择。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和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6-16 15:31
你好,约定合法,公司调换你的岗位也是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5-06-16 16:02
合法,用人单位有权收取违约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5-06-16 16:34
只能说您看这份合同是一面倒的合同,有违公正,但您签订了确实对您不利。其实本律师觉得劳动法也有有待修改的地方。对您我表示同情和理解!
回复时间: 2015-06-16 18:11
第一,公司的培训合同内容合法。没有违法事由。
第二,公司给你更换岗位违法,因为首先应当按照你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提供工作,尤其是你在哺乳期,更不能增加你的劳动强度。
第三,既然你在哺乳期,建议你通过劳动仲裁,申请不调整工作岗位。这个法律上一般会支持。只是,以后你还是可能会被单位辞退。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你可以同意调解,让单位给你赔偿经济补偿金,并不支付培训的违约金。这样各方都比较轻松些。
回复时间: 2015-06-16 18:25
1、培训合同合法,但是个别词语不妥,但是不影响合同效力;2、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妥,不是支付违约金,而是返还培训费用;员工可以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有损失也不应该赔偿的;3、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岗位是“培训讲师:单位安排你做销售员,属于违约,变相逼你辞职,你可以辞职,可以不支付培训费用,单位还应该给你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5-06-16 19:33
约定是合法有效
回复时间: 2015-06-16 19:35
合法,用人单位有权收取违约赔偿金 。
回复时间: 2015-06-16 22:26
被辞退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5-06-17 09:16
如果你离职,你需要承担相关费用,如果辞退没有存在故意违反制度的问题,你勿需要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你可主张产假等权利,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明确你的工作岗位,单位调换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你协商一致才有效;具体要看你劳动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5-06-17 09:59
你好,
合同条款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专项培训、服务期限及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的违约责任。
关于在哺乳期调整职位,若你的劳动合同里包含这个问题的条款,那么公司调整是合理合法的,此时你主动离职是要承担服务期违约责任的;若没有此项条款,则职位调整应与你的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调整,公司单方调整侵犯你的权益,可找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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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17 10:48
你好,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不符合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即为有效。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双方的约定基本内容合法,因此,是有效的。被辞退的,一般不会造成赔偿。双方的约定“乙方故意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迫使甲方辞退乙方的,不影响上述赔偿要求。”需要甲方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6-17 11:21
约定内容不违法。
回复时间: 2015-06-17 12:09
1、对员工培训后,劳动合同中有服务期的约定是合法的;2、你的工作岗位调整,如果违反的你与公司劳动合同有关工作岗位的约定,你可以拒绝;3、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不再受服务期约束。
回复时间: 2015-06-17 12:15
约定不违反法律即是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5-06-17 14:19
1、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的这一合同条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如果单位给你调换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要经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否则您可以要求单位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为此辞退您,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用赔偿违约金。
3、如果您在服务期内自动辞职,您存在违约,需要向单位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回复时间: 2015-06-17 14:25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公司上述有关培训的相关约定是有效的,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如果你违约的话应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5-06-17 14:36
合法有效的条款。
回复时间: 2015-06-17 17:0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第一,如果公司为您提供了专项培训,您双方基于自愿签订了服务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有效力的;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如果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期,违反了相关的协议内容,那么您需要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四,公司这个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您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很高兴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6-17 17:13
如果你主张离职,应视为违约。被辞退,不存在故意的情况下,不能按照违约处理。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需要具体分析,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5-06-18 15:23
你好!约定的内容合法。
回复时间: 2015-06-18 15:47
如果公司花费培训费用是可以约定服务期的,违约要支付服务期的费用 ,综合而言合同约定是合法的。但如果调整岗位应与劳动者协商。
回复时间: 2015-06-18 16:50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您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但其中一点您要清楚,还有一点需要完善。

  第一,一般签订服务期合同的培训是指第三方的培训。

  第二,建议将条款中“乙方故意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要将这个管理制度进行明确具体情形,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具务合理性,以便于操作与诉讼中举证,易于被法庭采纳。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并可与我联系,为您指导与服务。
回复时间: 2015-06-18 18:10
一、条款并未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仍在服务期,无正当理由或双方约定的事由离职,就属于违约,是应承担违约责任的。
     单位辞退你,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你也没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存在重大过失,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6-18 21:35
约定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贵公司这样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5-06-19 08:51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们的服务期约定不违反法律。是合法有效的。

    二、关于调整工作岗位
    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几种情形,其中对于哺乳期的劳动者,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女职工保护条例中,对于不得安排“三期”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显然,培训讲师不在禁止范围内。因此,你们公司单方调整你的工作岗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除非公司能够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

    三、调整工作岗位之后的待遇问题
    除公司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外,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保持你的原工资待遇不变。而不能减少劳动报酬。

    四、关于离职的赔偿问题
    1.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三期”内的劳动者,非因劳动者过错,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需要考虑的问题是:“不要被用人单位找到你的过错”,这样你就不会被辞退,就不存在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2. 如果公司调整了你的工作岗位,并降低了你的工资待遇,你可以以“受伤休养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建议在用人单位单方辞退你时,以此理由申请仲裁,以实现免除违约金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请求。
回复时间: 2015-06-20 00:11
问题:是否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没有办理社保登记?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代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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