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申维丰  陆腾达  
该问题已关闭

企业不给劳动者交养老保险金

湖北-武汉 07-04 21:42  悬赏 0  发布者:胡兰 给我留言  回答:(2)
如果员工在某一企业工作长达十几年时间,期间企业一直未给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现在企业又改了新的公司名称,如把“武汉市青山北湖综合服务公司”改成“武汉市中合服务公司”但新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为一人是同一个老板,而且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更名后的新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在新合同签订一年后,员工再告老公司补缴以前十几年工龄的社保等经济补偿金,是否过了终止劳动合同一年的上诉有效期?劳动仲裁庭是否受理?此时劳动者怎样维权?还有就是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700元,但是劳动者自己所要扣除的养老保险金包括在里面吗?如果扣除保险后工资只有580元至610元,是否合法?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办社保,把单位该交的21%的部分(只有社保一项)以工资的形式补给劳动者后,让劳动者自己到社保局流动窗口自己交社保,是否合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04 21:44
已过仲裁时效期。
回复时间: 2009-07-04 22:52
尽快申请仲裁。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武汉张律师,预约电话15907127056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13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69
山东 菏泽
人气:2099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