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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合同到期应签无固定期企业不签如何维权?补偿如何计算?

广东 05-13 11:53  悬赏 0  发布者:ldysk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2003年5月13日进入某公司,2003年5月至2008年4月签订3次无固定期合同;2008年5月至2011年5月签订了二次无固期合同;2011年5月31日合同到期,5月13日领导找我谈话,说人力资源不同意跟我签无固定期合同,要么我走人,给我补偿4个月工资,要么本人申请签固定期合同。尚没有正式书面通知,我口头回复要考虑一下。律师大人,您说我该怎么办呢?盼复。
问题补充:
我去年终考评为C(属需改进员工),但没有劳动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我在这个管理岗位上工作了8年,工作胜任,没有违反公司的制度,也没有降级、降职使用过,更没有违反法规。况且公司考评本来就不公平,去年与公司签定了绩效指标我全部达标了,为何给我评C,本来我就纳闷,很多情形就是领导拍脑袋凭印象来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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