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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不给发工资(半年没发了),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公司又发函让我回总部述职并调整我 

北京 09-09 22:44  悬赏 0  发布者:yuanba…… 给我留言  回答:(8)
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不给发工资(半年没发了),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并终止劳动合同了。现在是劳动仲裁期间,在等待开庭的时间内,公司再没有和我协商的情况下又发函让我回总部述职并调整我的工作地址为公司总部(广州)(我原来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办事处),让我限期报道,不报道按公司规定处理,后果自负。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不去总部述职及工作,对我有什么影响?是否会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我劳动赔偿?还有在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期间我需要回去上班吗?麻烦律师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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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9-09 22:48
不用,等待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9-09 23:20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回复时间: 2015-09-09 23:21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9-09 23:54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5-09-10 08:23
您好,公司做法不合法。鉴于公司已经拖欠工资,您有权解除合同,享有主动权,您不去述职及工作,不会有影响。
回复时间: 2015-09-10 08:23
您好,
公司做法不合法。鉴于公司已经拖欠工资,您有权解除合同,享有主动权。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9-10 08:52
您好,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回复时间: 2015-09-10 09:00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权益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建议你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书面证据为证,同时做好电话录音等留作备用,防止用人单位事后不认。祝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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