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恶意降职降薪,变相裁员,可否申请劳动仲裁中止劳动合同

广东 04-25 16:24  悬赏 30  发布者:tzmsky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02年入职广东某大型连锁超市的,一直担任门店信息部主管一职,现公司以经营业绩不好为由,进行竞聘上岗(多个门店后勤相同职能部门合并,缩减为一个主管,其余的主管全部以竞聘不合格为由降职降薪或调整岗位),前两天公司以竞聘不合格为由,通知对我进行降职降薪.经过与人事协商,公司只承诺补偿两个月的补偿金和部分加班费,这种情况我可否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年限的补偿金和加班费(加班费只要求补偿两年内的,并且有相关凭据)
问题补充:
公司取消了该岗位编制,劳动者还能否按劳动法第40条第3款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补偿?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24 22:34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09-04-25 17:10
可仲裁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