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领导同意办理离职,办理离职后说我交接不完整,还发来函恐吓说后果自负

山东-青岛 09-15 11:00  悬赏 0  发布者:援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工作交接给新来的人员,新来的人员签字了,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我这边离职后,公司来电话说交接的不完整,扣我工资,我没有签合同
问题补充:
我于15年8月初提出书面辞职,因为未签劳动合同,要求于8月31日离职,公司领导批示于9月10日再确认,后来我决心已定,又给领导递了1份言辞恳切的离职申请,公司领导派我入职时教我的师傅跟我对话,说给我涨工资,我就说涨到多少,公司领导不批准,我觉得在公司压抑就说决定了还是离职,在这期间公司招来了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由我带她并交接给她,我把我学到的东西都交给她,并制作了交接表格给她,把流程都整明白了,她还在交接表上签字了,我就用公司QQ上报给公司领导说交接好了,申请于9月9日9:30办理离职手续,领导也批准了我的离职,并要求于9月9日8:30办理,9月9日上午我把物品都交接回仓库,仓库人员打了退料单我签字确认,并在公司离职交接表上该填写的填写的很完整,我的直接主管也签字确认了,我的衣橱衣柜也清了,公司通知单也开了,也一并打印出来,上面注明于11月30日拿工资,我当时在想,我没签合同,正常情况也就是1个月后拿工资,这不是逼离职人员于那个时候拿工资么,但是我想我不着急用,就在打印出来的通知单上签字确认了,后来我就开了出门证回家了,第二天,给我办理离职的人员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回去交接,已经给我办理离职了,交接人员也签字了还有什么需要交接的?当时我在外面玩,回不来,我就跟他说过两天的吧。后来下午我打电话给我交接的小姑娘,小姑娘说就是标签没写完整,她一时忘了,这些小错误是她的自己操作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我离职了,交接新人了,新人犯的错还有我来承担??我也是很莫名了!再后来到今天9月15日我莫名的收到公司给我的快递,快递里赫然一张工作交接通知书,通知书里内容如下:
XXX:
你自2015年9月9日起提出辞职后(首先,我是于8月10日左右提出的辞职,是公司一直拖延,说是9月份再确认,以上信息公司QQ都有记录,现我不方便拿到,而且我未签合同,属于试用期对不对,提出辞职是否我可以在3天内办理离职?),未按公司要求办理完成正式的交接手续,工作交接不全(公司领导同意,开的通知单,人事人员办理的手续,交接人员签字,直接主管签字确认,我想请问我没走公司程序么?),公司已多次通知到公司办理(通知到我1次)。现公司通知你在2015年9月18日10点前到岗办理完成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到,后果自负!
于是我生气了,我给公司打电话了,刚开始的事给我办理离职手续的同事接的,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总经理说我没交接明白,让我回去交接,我说哪里没明白,让经理给我打电话吧。后来我打了我的直接主管的电话,是我们经理接的,我说经理我已经交接的很明白了,我说她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到我,我可以帮她,咱人走了,情谊还在,而且不是还有之前教过我的师傅在么?她说有什么事情员工上报,她必须知道这个情况,我说经理不是一直说知道了要解决么,那你让新人把不明白的地方列出来,给我打个电话我就可以解决。我说经理这个事情很简单的,我不明白你大费周章的给我发来这么一个通知书是什么意思,她说是现在负责这个事情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做的,有什么问题可以问劳动局,还不跟我谈了。我还有1个月零9天的工资未发放,我想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该不该回去再交接,如果她扣我工资我该如何处置,现我手头手头除了我拿公司自制的日历牌记载我的工作记录,其他什么资料都没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5 12:41
委托律师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上海黄浦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477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5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30
辽宁 大连
人气:110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