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纠纷问题

山东-青岛 05-30 12:44  悬赏 0  发布者:losed 给我留言  回答:(2)
二审判决书认定我与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但合同由市公司继续履行。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省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省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没有判决合同应当由谁继续履行。合同应当由省公司继续履行还是由市公司继续履行?谢谢 问题补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签订合同的用工主体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不得由第三者代替。省公司不履行合同而是由第三者市公司履行,这不是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吗?再者,为理顺和规范劳动关系,我与市公司在判决前就不存在任何关系。
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省公司没有办理解除、中止、变更的相关书面手续。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30 13:55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省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撤销一审判决,应该会附有改判条款或发回重审的条款。
回复时间: 2011-05-31 10:54
建议你带材料当面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68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