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未签定劳动合同补偿

贵州 07-29 16:12  悬赏 5  发布者:伤感2009…… 给我留言  回答:(0)
各位律师帮帮忙,我是2003年4月1日进入某局工作的,是聘用人员,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从进去到现在都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只发工资,单位未帮我交任何保险,2006年由于单位人手不够,把我调任到一个该局所属的所里当负责人(所长)到现在。现在新局长上任后提出帮我缴社会保险,但是只从2009年7月算起,以前的不补缴。并且只签一年的固定期限合同。我觉得实在太亏了,现在有几个不明白的地方请律师们帮忙解决一下:
   1、单位补偿两倍工资是否从2003年4月补偿到现在?若是从2008年2月补到现在,那以前的怎么补?我看劳动合同法是按一年补一个月,那只是指签有劳动合同的,我这是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算呢?
   2. 两倍工资是什么概念?我现在的工资是700。是按每月1400补呢?还是再补700就成两倍工资了?若是2009年7月底局里解聘我,我应该得多少补偿金?
   3、这6年的社会保险单位是否帮我补缴?
   4、现在在正常情况下单位有没有权力解聘我?我自己提出辞职和单位解聘有没有区别?
   5、我可不可以要求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怎么补偿的?
   6、若单位一直这样拖下去,我应该通过什么程序来解决?
    现在新来的局长根本不把我们几个聘用人员当人看,大小会上冷嘲热讽,连开会点名都没有我们的名字,更不用说其他待遇了,现在活着真是窝囊啊,请律师们帮帮忙,谢谢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68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